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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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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昌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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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ISB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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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620096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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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版社 |
: |
中国政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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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版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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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-4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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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NT$ |
: |
2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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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法领域虽广, 然对进出口国及进出口商影响最大者,应属贸易救济之制度。当厂商受到外国政府或外国厂商之措施、行为之伤害或不利影响时,惟有诉诸其政府以寻求其保护;不过, 由于外国政府或外国厂商之措施及行为之态样不同,以及台湾厂商不利影响之程度与形式之差异,故在贸易法中发展出各种之救济方式。美国则是实施各种贸易救济制度最多,体例最完整的国家。故本书从美国法之观点讨论救济制度所涉及之理论及实务上问题。本书所处理之主要救济制度为三O一报复条款、脱身条款、反倾销税制度、平衡税制度以及适用于智慧财产权之三三七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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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美国贸易法中三O一报复条款之研究 二、美国贸易法中脱身条款之蜕变--从纯粹进口救济到兼及产业调整 三、论美国贸易法时“可被课征平衡税之补贴”概念之界定 四、倾销之法律上界定与其所涉之保护因素--以美国反倾销法为例 五、美国反倾销税及平衡税法中“损害要件”之研究--兼论其对我之法修正之启示 六、论美国反倾销及平衡税法中之“反规避”规定 七、论美国贸易法对智慧财产权之边境保护--三三七条款之过去、现在与未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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